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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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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离开后,我从家人和邻居那里收获了很多同情。他们都以为丢了未婚夫之后,我的心都碎了。我配不上他们的同情,但当然我还是照单全收了。这总比指责和怀疑强。这当然也比试图把一切解释清楚强。

我父亲对于吉姆·拉尔森既抛弃了他的赤铁矿、又抛弃了他的女儿这件事感到怒不可遏(而且毫无疑问,怒气是按照这个先后顺序来的)。我母亲稍微有点失望,因为到头来我四月份还是结不了婚,但看上去她似乎能熬过这一劫。她跟我说,那个周末她还有其他事情可以做。在纽约州北部,四月份可是马术表演的旺季。

至于我,我感觉好像刚刚从被迷晕的昏睡中醒来似的。如今我唯一的渴望就是给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我有过一个转瞬即逝的念头,那就是问问父母我能否回大学去念书,但我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不过,我的确想离开克林顿。我知道我不能回纽约,我已经把后路都堵死了,但我也知道还有其他城市可以考虑。据说费城和波士顿不错,也许我可以在这两个地方中的某一个安顿下来。

我的脑子还算清醒,知道如果想搬走的话,我需要钱,于是我终于把缝纫机从柳条筐里拿了出来,在我家的客房里干起了针线活。我把消息放了出去,让大家知道现在我可以量体裁衣、修改尺寸了,很快我就有很多活可以做了。婚礼季又到了,大家需要婚纱,但这个需要却引来了麻烦——具体来说,是布料短缺。你再也没法买到法国的上等蕾丝和丝绸了,而且花大价钱在婚纱这么疯狂的奢侈品上,会被认为是不爱国的表现。于是,我发挥自己从莉莉剧院练就的废物利用技巧,用极少的原料创造出了美的东西。

我童年时的一个伙伴——一个叫玛德莲的开朗姑娘——要在五月下旬结婚。前年她父亲得了冠心病,从那时起她就家道中落了。和平时期她都买不起好婚纱,更别提现在了。我们一起搜罗了她家的阁楼,之后我为玛德莲打造了你所见过的最浪漫的混搭物——那是用她两位 祖母的婚纱改造而成的,我把它们拆开,然后用全新的方式组合在了一起,还加了一条长长的复古蕾丝拖尾,诸如此类。这条裙子做起来并不容易(老旧的丝绸太脆弱了,我只得拿它当炸药对待),但还是成功了。

玛德莲特别感激我,于是就让我当了她的伴娘。很多年前,我从奶奶那里继承了一些生丝,把它们存放在了床底下。我用这些生丝给自己缝了一套时髦的鲜黄绿色小西装,搭配一件收腰外衣,在她的婚礼上穿。(自从见到艾德娜·帕克·沃森之后,我能穿西装就穿西装。这个女人教给了我很多东西,其中之一就是跟穿裙子比起来,穿西装永远会让你显得更时髦、更重要。而且别戴太多首饰!“在大多数情况下,”艾德娜说,“首饰都是在试图掩饰衣服没选好,或者不合身。”是的,没错——我还是忍不住会想起艾德娜。)

我和玛德莲看上去都美极了。她人缘很好,所以很多人都来参加了她的婚礼。从那以后,我有了各种各样的客户。我还在接待处亲了玛德莲的一位堂兄弟——是在外面,靠在铺满金银花的围栏上亲的。

我感觉好了一些。

某天下午,我想打扮得招摇一点,于是就戴上了好几个月前在纽约买的一副太阳镜。当时我买下它,纯粹是因为西莉亚被它迷得不行。它的镜片很黑,有大大的黑色镜框,上面点缀着小小的贝壳。这副太阳镜让我看上去像一只正在沙滩上度假的巨型昆虫,但我太喜欢它了。

翻到这副太阳镜让我怀念起西莉亚。我怀念她的国色天姿;我怀念与她一起打扮,一起化妆,一起征服纽约;我怀念跟她一起走进夜总会时引起的轰动,让那个地方的每个男人都因为我们的到来而心跳加速。(哎,安吉拉,也许我现在还在怀念那种轰动,都已经过了七十年了!)天呐,我很好奇,西莉亚怎么样了?她站稳脚跟了吗?我希望如此,但我怕最糟糕的情况已经发生了。我怕她在挣扎着勉强度日,身无分文,无依无靠。

我戴着那副荒唐的眼镜下了楼。我母亲看到我之后停下了脚步。“我的妈呀,薇薇安,这 是什么东西?”

“这叫时尚,”我跟她说,“这种镜框现在在纽约正流行呢。”

“我不确定活着见到这一天我该不该高兴。”她说。

尽管如此,我还是继续戴着它。

我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我戴着它是为了纪念一位倒下的战友,她已经失散在了敌后呢?

六月时,我问父亲自己可不可以不在他的办公室里工作了。我缝衣服挣的钱,跟我假装整理文件、接电话挣的钱一样多,而且缝衣服也让我更有满足感。最棒的是,我对父亲说,我的客人是付现金的,所以我不用向政府报税。这一锤定音。他放我走了。只要能蒙骗政府,我父亲什么都愿意做。

我攒下了人生中的第一笔钱。

我不知道该拿这些钱怎么办,但我有钱了。

注意,攒下了钱跟有了计划不完全是一码事——但这确实会让一个姑娘觉得,好像某一天她是有可能定出计划的。

白天变得更长了。

七月中旬的一天,我正准备坐下来跟父母一起吃晚饭,这时我们听到有车拐进了我家车道上。我父母吓了一跳,抬起头来——哪怕什么东西只是略微扰乱了他们的日常,他们都会吓一跳。

“吃饭呢。”我父亲说。他成功地把这三个字变成了一场关于文明必将坍塌的沉重演讲。

我应了门。是佩格姑姑。她因为暑气面红耳赤、大汗淋漓的,身上的衣服也乱糟糟的(一件过于肥大的男款格子牛津衫,一条宽松的粗布裙裤,还有一顶旧草帽,帽檐的地方点缀了一根火鸡毛),可我觉得我一生中见到谁都没有这么惊喜、这么开心过。实际上,我太惊喜、太开心了,一时忘记了在她面前要对自己有廉耻心。我一把抱住了她,开心得明目张胆。

“小不点儿!”说着她咧嘴笑了,“你看着真不错!”

我父母对于佩格的到来没这么激动,但他们已经尽力让自己去适应这个意外情况了。我家女佣尽职尽责地又拿了一套餐具。我父亲给佩格递了一杯鸡尾酒,但让我惊讶的是,她说她想喝点冰茶,如果不麻烦的话。

佩格扑通一下坐在了我家餐桌旁,用上等的爱尔兰亚麻餐布擦了擦湿漉漉的额头,环视了我们一圈,然后笑了。“嚯!大家在北边内地这块过得怎么样?”

“我不知道你还有辆车。”我父亲用这句话代替了回答。

“我没车。这是我认识的一个编舞的。他坐他男朋友的凯迪拉克去玛莎葡萄园岛了,所以把这辆车借给了我。这是一辆克莱斯勒。对于一辆年久失修的破车来说,它还不算太差。我确定如果你想开着它兜一圈的话,他会同意的。”

“你是怎么拿到汽油配给的?”我父亲这样问着他那个已经两年多没见过面的姐姐。(你可能会好奇为什么他这么问,而不是正常地打个招呼,但我爸有他自己的考虑。几个月以前,纽约州刚刚强制推行了汽油配给制度,我父亲气疯了:他这么努力地工作不是为了生活在极权政府的统治下的!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告诉大家晚上几点才能睡觉吗? 我祈祷大家赶紧换个话题,别聊汽油配给的事了。)

“我这贿赂贿赂,那做点黑市交易,东拼西凑了一些油票。在城里,油票不难弄到。大家不像在这里似的那么需要开车。”然后佩格转向了我的母亲,亲切地问,“露易丝,你怎么样?”

“我挺好的,佩格。”我母亲说。她看自己大姐时的表情,在我眼中与其说是疑心重重,不如说是小心翼翼。(我不能怪她。佩格来克林顿根本说不通。现在不是圣诞节,也没人去世。)“你呢?”

“一如既往的声名狼藉。但是撇开城里的一地鸡毛,北上到这里来挺好的。我应该多来几次。抱歉没有提前告诉你们我要来。这也是临时决定的。你的马还好吗,露易丝?”

“还行吧。当然,打仗以后马术表演就没那么多了。它们也不喜欢这么热的天气。但它们还不错。”

“你来这儿到底是要干什么?”我父亲问。

我父亲并不恨 他姐姐,但他的确特别瞧不起她。他觉得她除了横冲直撞、到处享乐之外一事无成(现在回想起来,这跟沃尔特对我的看法没什么两样),我觉得他有道理。即便如此,他也应该用稍微友善一点的态度欢迎她。

“好吧,道格拉斯,我跟你直说好了。我是来问薇薇安她愿不愿意跟我回纽约的。”

听到这句话之后,我心中一扇尘封许久的大门豁然敞开,上千只白鸽从里面飞了出来。我连开口说话都不敢。我怕如果我开口的话,这个邀请会烟消云散。

“为什么?”我父亲问。

“我需要她。军方委托我给布鲁克林造船厂的工人们组织一系列午间剧。动员剧,歌舞表演,浪漫爱情剧什么的。鼓舞一下大家的士气。类似这种。我没有足够的人手一边开剧院,一边应付海军的委托。我真的需要薇薇安的帮助。”

“但是薇薇安哪懂爱情剧什么的呢?”我母亲问。

“比你想的可要多。”佩格说。

谢天谢地,佩格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我。但我还是觉得我的脖子红了。

“但她才刚回来安定下来啊,”我母亲说,“而且去年她在纽约想家想得可厉害了。那座城市不适合她。”

“你想家 了?”这会儿佩格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原来是这么回事,是吗?”

我的脖子红得更厉害了。但我还是没敢说话。

“听着,”佩格说,“她不是非得永远待在那边。如果薇薇安又想家了,她可以回克林顿来。但我现在遇到了一点麻烦。这年头招人太难了。男的全都走了。就连我的舞女们都去工厂干活了。所有人都比我付的薪水高。我就是需要人手而已。我信得过的人手。”

她说出来了。她说了“信得过”这个词。

“我招人也很难啊。”我父亲说。

“怎么着,难道薇薇安在给你打工吗?”佩格问。

“没有,但她的确给我打了一阵子的工,没准将来哪天我还会需要她的。我觉得她在给我打工的时候能学到不少东西。”

“哦,难道薇薇安对采矿业情有独钟吗?”

“我只是觉得你为了找个打杂的人,跑得也太远了。我觉得你在城里也能把这个岗位填上。可话说回来,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总要把所有能让你过得更轻松的东西都拒之门外。”

“薇薇安可不是打杂的,”佩格说,“她是个异常优秀的戏服设计师。”

“你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我在戏剧界潜心钻研多年的成果,道格拉斯。”

“哈。戏剧界 。”

“我想去。”我终于说得出话来了。

“为什么?”我父亲问我,“为什么你想回那个城市里去?那里大家你压我、我压你地住着,你连太阳都看不见。”

“一个大半辈子都待在矿井 里的人也好意思说这话。”佩格反驳道。

说实在的,他们就像两个小孩似的。就算他们开始在桌子底下互相猛踹,我也不会惊讶的。

可这会儿他们全都看着我,等着我回话。为什么我想去纽约?我该怎么解释呢?我该怎么解释跟吉姆·拉尔森最近的求婚相比,这个求贤令给我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呢?不过就是止咳糖浆和香槟的区别罢了。

“我想再去一趟纽约,”我宣布道,“因为我想拓宽生命的前景。”

我觉得,说这话的时候我肯定带着一定的威信,而且这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我必须坦白,“我想拓宽生命的前景”这句话是我最近在一部广播剧里听到的,而且我记住了它。但无所谓。在这个情况下,它起作用了。而且它是实话。)

“如果你去的话,”我母亲说,“我们是不会供你的。我们不能一直给你零花钱。你都这个岁数了。”

“我不需要零花钱。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

就连“零花钱”这个词都会让我觉得尴尬。我再也不想听到它了。

“你得去找工作。”我父亲说。

佩格震惊地盯着她的弟弟。“难以置信啊,道格拉斯,你从来不听我说话。就在刚才——就在这张桌子边上——我告诉了你我有工作要给薇薇安。”

“她需要正经 工作。”我父亲说。

“她会有 正经工作的。她会为美国海军效力,就像她哥哥一样。海军给我的预算足够再雇一个人的了。她会是个公务员的。”

现在,想在桌子底下猛踹佩格的是我。对我父亲来说,英语里几乎没有比“公务员”更糟糕的文字组合了。如果佩格说我会是个“偷钱的”,都比这个强。

“你不能一直在纽约和这里之间反反复复,你知道的。”我母亲说。

“我不会的。”我向她保证。天呐,我的确是真心的。

“我不想让我女儿一辈子都在剧院里工作。”我父亲说。

佩格翻了个白眼。“没错,那得多可怕 啊。”

“我不喜欢纽约,”他说,“那座城市里到处都是二流赢家。”

“没错,这是出了名的,”佩格回怼了一句,“曼哈顿没出过一个有出息的人。”

不过,我父亲肯定不是很在意自己的观点,因为他没有不依不饶。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父母之所以愿意考虑放我走,是因为他们厌倦我了。在他们看来,我本来就不应该住在他们家里——那的确是他们 的家。我很久以前就应该从那栋房子里搬出来了——理想状况是先进大学校门,然后直接拐进婚姻的殿堂,给一切画上句号。我的背景文化并不欢迎孩子在脱离童年后还留在家里。(如此说来,我父母甚至在我小的时候都不太想让我待在他们身边,如果你想一想我在寄宿学校和夏令营里待了多长时间的话。)

我父亲只是想在同意这件事之前讥讽一下佩格姑姑罢了。

“我不信纽约对薇薇安会有什么好的影响,”他说,“我可不想看着我的女儿变成一个民主党人。”

“这我倒是不担心,”说着佩格心满意足地露出了大大的微笑,“这件事我研究过了。他们不允许注册的民主党人加入无政府主义政党。”

这句话让我母亲笑了出来——为她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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