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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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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还在有腿疾的女性方面有过一次非常奇特的经历。那时我已二十八。但由于事情过于奇特,至今我都难以弄明白那到底意味什么。

我在年末喧闹拥挤的涩谷街头见到一位同岛本跛得一模一样的女性。她身穿偏长的红色大衣,腋下夹一个黑色漆皮手袋,左手腕戴一个手镯样的银色手表。她身上的东西看上去十分高级。我在另一侧路面行走,偶然瞧见她后,立即穿过马路。路上人头攒动,不知从哪里冒出这么多人来,不过追她倒没花多少时间,因为她腿不灵便,走不了那么快。那抬腿的方式同我记忆中的岛本实在像极了——她也像岛本那样左腿以稍稍划圆的姿势拖着。我跟在她后头,入迷地看着那被长筒袜包裹住的匀称动人的腿描绘出优美的曲线。那是唯有经过成年累月训练的复杂技术才能产生的优美。

我稍离开一点儿跟在她后面走了一阵子。配合她的步调(即以同人群流速相反的速度)行走并非易事。我不时打量橱窗或停下来装作搜摸风衣口袋的样子来调整行速。她戴一副黑皮手套,没拿手袋的那只手提一只商店里的红纸袋。尽管是阴沉沉的冬日,但她仍戴着大大的太阳镜。从她身后我能看到的,只有梳得整整齐齐的秀发(在肩那里向外卷起,卷得非常雅致),和给人以柔软暖和之感的红大衣后背。不消说,我很想确认她是不是岛本。要确认并不难,绕到前面好好看一眼即可。问题在于倘若是岛本,那时我该说什么呢?该怎样表现呢?何况,她还记得我吗?我需要做出判断的时间。我必须调整呼吸、清理思绪、端正姿态。

我在注意不让自己超过她的情况下紧随不舍。这时间里她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止步,甚至没有斜视,只是朝某个目的地径自行进不止。如果不看她左腿的移动而仅看其上身,肯定谁都看不出她腿有毛病,无非走路速度较普通人慢几拍而已。越看她走路的样子,我越是想岛本,走法真的可以说是一个葫芦分出的两个瓢。

女子穿过拥挤的涩谷站前,一步不停地沿坡路朝青山方向走去。到了坡路,脚步就更慢了。她已走了相当远的距离,坐出租车都不算近,即使腿没毛病的人走起来也够吃力的,可是她拖着一条腿持续行走不止。我拉开适当距离跟在后面。她依然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止步,甚至橱窗都没扫一眼。拿手袋的手同提纸袋的手换了几次。但除此之外,她始终以同一姿势同一步调前进。

一会儿,她躲开大街的人群,走进侧道。看来她对这一带相当熟悉。从繁华大街往里跨进一步,便是幽静的住宅地段。由于人少了,我更注意保持好距离跟上。

总共跟她走了大约四十分钟。在行人稀少的路段走一阵子,拐过几个路口,重新走上热闹的青山大街。但这回她几乎不在人群中走,就像早已打定主意似的,毫不迟疑地径直走进一家咖啡馆。那是一家西式糕点店经营的不大的咖啡馆。出于慎重,我在附近转了十分钟后才进去。

进去马上找到了她。里面热气扑人,但她仍身穿大衣,背对门口坐着。那件看上去相当昂贵的红大衣实在醒目。我坐在尽头处的桌旁,要了杯咖啡,然后拿起手边一份报纸,装作看报的样子若无其事地观察她的动静。她桌上放着一只咖啡杯,但依我观察,她一次也没碰那杯子。除一次从手袋里取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此外再无别的动作,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量窗外景致。看上去既像纯粹的歇息,又像在考虑什么要紧事。我喝着咖啡,翻来覆去地看报上的同一则报道。

过了好半天,她像下定什么决心似的霍然离座,朝我这张餐桌走来。由于其动作过于突如其来,我的心脏差点儿停止跳动。但不是来我这里。她从我桌旁走过,直接去了门旁的电话那里,继而投入零币,拨动号码。

电话离我座位不太远,但由于周围人声嘈杂,加之音响在大声放圣诞歌,没办法听清她的说话声。电话打了很久,她桌上放的咖啡一碰没碰地凉在了那里。通过我旁边时,我从正面看了她的面孔,可还是不能断定她就是岛本。妆化得相当浓,而且近半边脸给大太阳镜遮了,眉毛被眉笔描得甚是分明,涂得又红又窄的嘴唇咬得紧紧的。毕竟我最后一次见岛本时双方都才十二岁,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脸形多少让我隐约记起岛本少女时代的面影,但说是毫不相关的别人似乎也未尝不可。我所看清的只是她是脸形端庄的二三十岁女性,身穿值钱的衣服,而且腿有毛病。

我坐在座位上冒出汗来,汗出得贴身衬衣都湿透了。我脱去风衣,又向女侍要了一杯咖啡。我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我是因为丢了手套来涩谷买新手套的,而发现这女子后,便走火入魔似的一路跟踪而来。按正常想法,理应直接问一句“对不起,您是岛本吗?”这样最为直截了当。可是我不愿意那样,只是默默地尾随其后,现在已经到了无法返回的地步。

打完电话,她直接折回自己的座位,然后背对着我坐下,一动不动地眼望窗外景物。女侍走到她身边,问凉了的咖啡可不可以撤去。声音我没听见,估计是那么问的。她回头点了下头,好像又要了一杯。但新端来的咖啡她依然没动。我一边不时抬眼打量一下她的动静,一边继续装作看报的样子。她几次把手腕举到面前,看一眼图形银色手表。估计她在等谁。

我心想这恐怕是最后的机会了。等那个谁来了,我就可能永远失去向她搭话的机会。然而我又无论如何都无法从椅子上起身。不要紧,我说服自己,还不要紧的,不急。

这样相安无事地过去了十五至二十分钟。她一直在眼望外面的街道,之后忽然静静站起,挟起手袋,另一只手提起商店的纸袋。看来她已对等人不抱希望,或者本来就不是等人。看准她在收款机前付罢款走出门去,我也急忙站起,付了款朝她追去。眼见红色大衣从人群中穿过,我拨开人流朝她的方向冲去。

她扬手叫出租车。片刻,一辆出租车闪烁着方向指示灯靠上路旁。必须打招呼了!钻上出租车就完了。不料刚朝那边跨步,马上有人抓住我的臂肘,力气大得惊人。痛并不痛,但力气之大使我透不过气。回头一看,一个中年男子正看着我的脸。

对方比我矮五公分左右,但体格十分壮实,年龄大概四十五六,身穿决灰色大衣,脖子上围着开司米围巾,一看就知都是高档货。头发整齐地分开,架一副玳瑁框眼镜。看来经常运动,脸晒得恰到好处,想必滑雪来着,或者打网球也有可能。我想起同样晒成这个样子的喜欢打网球的泉的父亲。估计是正规公司身处高位的人,或是高级官员,这一点看其眼睛即可了然——那是习惯向许多人下达命令的眼神。

“不喝杯咖啡?”他声音平静地说。

我眼睛仍在追逐红大衣女子。她一边弯腰钻进出租车,一边从太阳镜里朝这边扫了一眼。我觉得她至少瞧见了这边的场景。出租车车门随后关上,她的身姿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她消失后,剩下我同那奇妙男子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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